星期一   
首页  >  合作共赢  >  政策法规
服务热线 4006-535-909
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32号文件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 : 2016-11-01 14:01:25  点击量:0

  海运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我国经济具有重要保障作用,海运业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2016年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14〕32号文件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4号,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快海运业结构调整、促进海运业转型升级、推进海运业安全发展、营造海运业发展良好环境提出实施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海运业发展,2014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确立了海运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产业地位,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运体系的目标,这标志着海运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随后,交通运输部召开了全国海运发展推进会,就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作出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

  “十二五”期间,山东省海运业保持高速发展。全省沿海港口生产性泊位达到556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270个,累计完成吞吐量58亿吨,居全国第二位,比“十一五”增长76%,其中外贸、金属矿石均居全国第一,集装箱居全国第三。海运船队运力规模达到755万载重吨,比“十一五”末增长61%。水路客、货运量累计完成8600万人次、4.86亿吨。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建成超大型矿砂船、超大型液化石油气船等现代化专业运输船队,运力规模居全国第四。渤海湾客滚运输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总运力达到35.75万总吨、2万客位、2169个车位,平均船龄由“十一五”末的8.4年降至5.2年。国内首艘自主经营全资国际邮轮“中华泰山号”由我省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上线运营。现代航运服务业实现突破,青岛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青岛航运交易所、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相继成立,航运指数首次发布,航运业态更加丰富。海运业在我省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我省港口承担了全省90%以上的外贸进出口货物运输和约占全国四分之一的铁矿石、原油及全省全部进口煤炭的接卸任务,对我省及腹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海运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尽管我省海运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还面临航运市场持续低迷、航运相对于港口发展运力不足、现代航运服务业等高端产业发展缓慢、安全和绿色发展压力巨大等一些矛盾和问题。为着力解决以上问题,加快推进我省海运业快速发展,根据省领导的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国办文件和交通运输部安排部署,充分结合我省实际和外省做法,在大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代拟了《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省政府印发。

  二、《意见》的具体内容

  《意见》共分四部分,15项,基本要素包括:船队、港口、服务业、安全、绿色、科技、资金、队伍等。重点包括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运输船队,积极发展邮轮游艇产业。二是优化港口布局,促进港口资源整合,实现港口间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三是通过规划协调,推进公路、铁路、管道等各种运输方式与港口有效衔接,建设“港-航-陆”一体化综合物流。四是大力发展现代高端航运服务业,加快发展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交易、研究咨询、海事仲裁等现代服务业。五是积极建设绿色海运,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广应用LNG等清洁能源,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大力推进大型港口设施“油改电”和码头岸电改造工程。六是积极推动“互联网+”在海运领域的运用。积极支持推进统一的水路客运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网上查询、实名售票等服务功能,方便民众出行。七是进一步提升港口安全保障水平和船舶安全技术水平,推进海运安全发展。八是营造海运业良好发展环境。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创新

  《意见》充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措施要求:

  一是建设现代化海运船队。优化海运船队结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有序发展货滚运输船队,继续严格控制中韩客货班轮、省际客(滚)、危险品运输新增经营主体和运力”,“打造山东海运品牌、山东客(滚)运输品牌和山东国际客运品牌。”

  二是优化沿海港口布局。《意见》中明确规定“‘十三五’期全省不再规划沿海新港区,主要港口一般不再建设3万吨以下通用泊位,鼓励建设30万吨、40万吨矿石,30万吨油,10万吨以上集装箱等大型深水泊位”,“优化锚地规划,探索实施邻近港口深水锚地资源共享”等内容。

  三是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爆炸事故教训,《意见》从“改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条件”和“加强港区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两个方面作出规定,主要要求:第一,明确规定“港区内不再批准建设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和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港区内现有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仓库,两年内搬迁至安全区域”。第二,根据几起大的火灾爆炸事故消防实践和实际效果,提出“配备消防用远程供水系统”。第三,更加明确涉及港口安全管理的有关部门单位的管理职责,提出“港口所在地公安、交通运输、质监、气象等部门对港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出具年度监督检查或检验检测报告,作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年度审验的必要条件”。第四,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当地政府履行港口安全管理职责提出更具体的要求,要求“港口所在地政府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定期组织港区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对现有危险货物建设项目逐一进行合规性复核,从严惩处、彻底整改违规行为”。

  四是强化水路客运安全监管。深刻吸取“4.16”韩国客轮沉没事故和“东方之星”翻沉事件教训,对客运企业、客运运力和航线的安全提出更高要求:一是“严禁二手客(滚)船、客箱船、旅游船和船龄超过5年的货滚船进入我省海运市场”;二是“禁止对客(滚)船、客箱船、客渡船、旅游船进行增加客位改建,船舶检验机构不得为此类改建船舶签发检验证书”。

  五是促进我省邮轮产业发展。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文件中“培育区域邮轮运输品牌”内容,结合我省实际,在规划建设上提出了“积极推进邮轮港口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港口邮轮服务功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母港、始发港、访问港邮轮港口体系”;在发展策略上,确定了争取航线试点和出入境免签政策,即:“支持开展以我省沿海港口为始发港的无目的地和两岸四地邮轮航线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在邮轮码头实施特定时限内的过境和出入境免签政策,大力开辟邮轮航线,吸引国际邮轮访问我省”。

  六是积极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为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提出了以下具体内容:第一,“建设航运信息服务平台,研究发布运价指数,加快完善青岛国际航运交易所、航运研究院和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服务功能,吸引航运要素集聚”。第二,“积极发展多种航运融资方式,鼓励海运企业参与组建船舶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拥有的船舶可认定为自有运力”。第三,“支持保险企业开展航运保险业务,鼓励针对我省航运业需求创新开发保险新产品,做好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第四,“充分发挥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我省海运发展”。

  七是加快海运人才培养。高端航运服务业是人才密集型产业,当前,高端航运领域人才不足的问题,已成为限制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为此,提出了“鼓励有条件的市制定优惠政策,对海运业发展急需的航运法律、航运金融、航运保险、海事仲裁、航运经纪、邮轮服务、游艇旅游等高端专业人才在落户、居住、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便利”,“鼓励我省高等院校开设海上运输、港口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对高校航海、轮机等艰苦海上专业和港口装卸(危险货物)等安全风险高的专业的学生,在奖助学金评定上给予倾斜”等内容,这些要求在我省都是首次提出。

分享到:
网站地图 - 版权所有:玖龙资源 - 鲁ICP备100332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