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首页  >  合作共赢  >  政策法规
服务热线 4006-535-909
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 : 2016-10-12 13:42:55  点击量:0

  海关总署:

  为完善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税目税率详见附件。

  二、上述调整自2016年4月8日起实施。

  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的通知》(税委会〔2011〕3号)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

分享到:
网站地图 - 版权所有:玖龙资源 - 鲁ICP备10033288号 -